三五好友小聚 难免会饮酒助兴 倘若共同饮酒后 有人不幸饮酒过量身亡 同饮者是否需要担责?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27日,张某联系甲、乙、丙等9人晚上在饭店聚餐吃饭。 当晚,张某自带了三瓶白酒,还向饭店购买了一箱啤酒。吃饭过程中,有两人先行离开。甲与乙在出现醉态的情况下互相敬酒、劝酒,一直喝到晚上十点左右。饭局结束后,乙被送往卫生院。甲由其弟弟丙送回家中,之后丙发现甲情况不对,立即送往医院抢救。甲于2022年1月29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死亡原因为急性酒精中毒、呼吸心跳骤停、急性呼吸循环衰竭、急性肺水肿、吸入性肺炎。 甲的父母、两名子女作为原告,将当晚饭局上的8名同桌人起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0余万元。 同桌饮酒者在什么情况下 需承担法律责任: 在参加宴请中,如果饮酒出事,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: 1、强迫性劝酒,比如用“不喝不够朋友”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,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,仍劝其喝酒的行为。 2、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,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,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。 3、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,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,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,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。 4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。 法条链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【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】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【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 【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】被侵权人死亡的,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被侵权人为组织,该组织分立、合并的,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 被侵权人死亡的,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、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,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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